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部署落实《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召开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各地职业院校管理、集团化办学经验,深入推进职业院校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相关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9日-30日上午,会期一天半。
地点:青岛府新大厦。
三、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中高职已统筹在一个处室管理的每省2人,未统筹的每省3人);
2.部分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等代表(通知另行)。
四、其它事项
1. 请于11月26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传真至青岛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
青岛市教育局:
孙素娟13356395561,qdsunsj@163.com;
褚志军13006538789;
电话0532-85912847,传真0532-85912847。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聂庆鹏010-66097008,18201070522;
蒋洪平010-66096272,13182772972。
2.请与会人员于11月28日到青岛府新大厦大堂接待处报到(酒店地址:青岛市闽江路5号;联系人:姚海燕;电话:13335060086)。
成人高考院校专业指导专属提升方案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其它本文关键词:
陕西成考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429504262@qq.com
上一篇:关于召开语言文字督查工作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
关注公众号
服务时间08:00-24:00免费课程/题库
微信扫一扫